1984年2月17日7时40分,盘山县公安局接到报案:人民银行陆家乡营业所发生血案,两名值班员惨死在营业所内。接报后,盘山县公安局局长颜世洪当即带着两名副局长、刑侦科长和一众侦查员火速驱车赶往现场。
虽然从1984年1月1日开始换装83式警服,但当时除了北京和上海之外,大部分民警依然还穿着图中所示的72式警服
现场位于陆家乡乡政府的东南端,是一座坐北朝南、拥有六间砖瓦房的大院,中间两间是营业室,东面的两间分别是值班室和营业所所长的办公室;西面的两间分别是小会议室和厨房。根据所长介绍,陆家乡营业所是个只有十余名职工的小营业所,平时晚上的值班都是由两名单身的男青年职工负责,但是当时正好是过年假期,那两个平时值夜班的小年轻回老家过年了,因此由家住陆家乡本地的炊事员陈作斌和会计龙爱民替班值夜。
陈作斌的尸体头朝西脚朝东俯卧在营业所院内西侧的一堆劈柴用的木头旁,右手还紧握着一套营业所的钥匙,平时常戴的棉帽遗落在院子东墙下,院墙头上有扒墙留下的掌印,经检验是陈作斌留下的;墙下从东向西的地面上有滴落状血点,血型经化验和陈作斌的血型一致。
龙爱民的尸体倒卧在院内东侧紧靠大门的厕所便池旁,左手戴一只手套,腰间的钥匙已经不见。厕所外的院子地面上有散乱的蹬擦足迹,经检验系龙爱民所留,院东门的门垛上留有喷溅型血迹,经化验和龙爱民的血型一致,现场未曾发现第三种血型的血迹。痕迹专家经仔细研究后发现龙爱民在被害前曾经试图开门逃离,但没有成功。
营业室内的五张办公桌的抽屉锁以及枪柜的锁都被撬开,枪柜内存放的一支56式半自动步枪和40发子弹被抢,金柜门上有撬动的痕迹,但没有撬开,里面存放的8万元现金安然无恙。值班室的炕床上有过火的痕迹,室内的电视机还开着,音量还开到了最大——
此外,龙爱民的家属反映:龙爱民在离开家的时候骑了一辆白山牌28寸自行车,但是案发后这辆自行车已经不知去向。
现场勘查表明,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特大抢枪劫款杀人案,是盘山县自从解放以来未曾发生过的大案,因此惊动了营口市公安局(当时盘山县还属于营口市)和辽宁省公安厅。当天晚些时候,营口市公安局局长何波、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庆贤和刑侦处处长陈宝林先后抵达陆家乡,就地在陆家乡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营业所职工反映:死者龙爱民三年前参加工作,积极上进,作风踏实,1982年和198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银行系统的先进工作者,且乐于助人,经常会替同事值夜班,所以他手中有一套能打开营业所各门的钥匙。
而陈作斌已经在陆家乡营业所当了二十多年的炊事员,待人和气,为人精明世故,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表示和这位老大爷说话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他因为家就住在营业所旁边,因此经常主动替人值夜班,因此他也有一套营业所的钥匙。
这次为了让原本值夜班的两个小年轻回家过节,所以龙爱民和陈作斌又是主动替值夜班,没想到就成了生死两隔。
根据营业所的张副所长反映:2月16日(农历正月十五)13时营业所就停止营业,职工陆续回家过元宵节,根据营业所的值班制度,值夜班期间是不可能给任何外人开门的。而龙爱民和陈作斌的家属反映:龙、陈二人都是在家中吃完元宵后在18时出门,来到营业所值班的。根据最先发现案发现场的陈作斌的孙子陈某某说:2月17日早晨,他被父亲唤醒,差他去营业所喊值夜班的爷爷回家吃早饭,他来到营业所门前的时候看到院门依然锁着,于是他就在外面高喊了两声“爷爷”,然后就从院门门缝往里面看,结果就看见爷爷趴在院西侧的木头边上一动不动,他顿时吓坏了,立即跑回家去叫大人——
根据法医对死者尸体的腐败程度和胃内容物消化程度估算,判断两人的遇害时间系2月16日18时到2月17日1时之间。再从电视机当时定档为中央电视台五频道元宵节当天节目播放时间是在23时,这样一个时间段没有关电视机,反而将音量调到最大,说明两名死者在23时之前就已经遇害了。因此专案组将作案时间段进一步缩小到2月16日18时30分至23时之间。
根据走访得知,在营业所13时结束营业,职工至14时陆续离开到18时龙爱民和陈作斌到营业所值夜班最近一段时间,营业所是空无一人的状态。再结合值夜班时除了所里同事之外不可能给外人开门这一条规定,专案组判断犯罪分子可能利用14时至18时营业所没有人值班的这段时间事先潜入营业所内隐藏,在两名死者还没有进入值班室时就将他们杀害。
专案组认为,犯罪分子没有抢走营业所的储蓄款,而是抢走了一支半自动步枪以及40发子弹,一定是想流窜到外地从事其他的犯罪活动,当务之急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经情况通知给兄弟部门,让他们有个防备。
于是,专案组迅速向盘县境内各乡镇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动员民兵和治安积极分子控制要道,设卡堵截盘查。随后通知和盘县毗邻的北镇县、大洼县和台安县公安局要求他们帮助协查堵截。营口市公安局在作好境内的盘查堵截工作后也火速通过辽宁省公安厅,向锦州市、大连市、鞍山市、沈阳市公安局以及沈阳铁路局公安处和辽河油田公安处发出紧急协查通告,请求立即部署力量控制要道、车站、码头,谨防犯罪分子外逃。
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判断,犯罪分子为两人,以抢钱为目的,胆大妄为,手段残忍,使用多种凶器(法医经检验伤口形状判断犯罪分子在行凶的时候至少使用了三种锐器)连续砍杀两人,作案后放火烧毁被褥妄图破坏现场,应系有前科的惯犯。
鉴于犯罪分子很可能有犯罪前科,所以专案组又派出十多名干警立即赶赴和现场毗邻的盘锦劳改总队开展工作。
2月17日22时,盘锦劳改总队下属的盘山劳改总队一大队四中队所在的新生公安分局局长赵衡钧在结束了一下午的协助排查后在当晚的总结会上面对刚从陆家乡赶来的杨庆贤副厅长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如果犯罪分子是我们这里出去的,我认为极大可能是刑满释放人员宋国兴!”
“宋国兴,男,28岁,被捕前系新宾县城郊公社黄旗大队社员,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因为偷窃同学的前壁、书本、新华字典等小物件被开除学籍,在其母亲的苦苦哀求下在一年后恢复学籍,但依然继续偷盗。时期几乎就以偷盗为生,1974年秋因为纠集他人偷盗生产队仓库里的粉条和苹果被新宾县公安局收审两个月。在收审期间表现出对社会极大的仇恨心理,公开表示‘这次被抓太不值了,以后要干就干大的,反正我一辈子也不会有什么前途了,干脆就破罐子破摔,坏就坏到底’。”
“1976年冬因盗窃罪和拒捕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投入盘山劳改总队一大队四中队劳改,至今年2月9日释放。就在他被释放的当天,四中队的仓库就有四捆塑料薄膜被盗,这么多东西存放在仓库的一角,外面有装满粮食的麻袋垛遮挡,外来人员根本不会发现。根据我的调查,知情人只有四个人,三个人因为都是在押劳改犯而被我们排除,剩下的就只有被释放的宋国兴。他在被释放后曾以看望老队长为名骑自行车来过库房,到过现场。他骑的自行车经查系陆家乡七水井村的个体豆腐匠梅永发借给他的,今年1月25日的时候宋国兴曾受指派到梅永发家替中队食堂食堂拉回了七十多块豆腐和四斤猪肉,说明他们两人的关系比较密切。”
“2月10日一早,我们到梅永发家调查时得知:梅永发已经回了山东老家,邻居说就在我们到来前的一个小时走的。这一来一去绝非偶然巧合,我认为塑料薄膜很可能是宋国兴和梅永发里外勾结偷盗的。2月11日,我们派人到宋国兴的原籍查访,发现宋国兴并没有回原籍,还在外面流窜。”
“2月15日,新生地区一夜之间连续发生三起盗窃案,两家商店和一家饭店的钱柜被盗,我们勘查发现系同一伙罪犯所为,且犯罪分子对现场环境很熟悉,鉴于宋国兴在请假外出的时候都有人看见他光顾过这两家商店和一家饭店,所以我们分析宋国兴在被释放后还在陆家乡一带活动,而且这三起盗窃案都和他有关。”
宋国兴的劳改档案显示,他的判决书中有在被抓捕时行凶拒捕的情节记载,且在劳改过程中态度不好,所以没获得减刑。因此杨副厅长认为陆家乡银行营业所的案子很可能有宋国兴的份。
另根据在四中队内走访得知,宋国兴在被释放后离开四中队前曾和“狱友”说:“我先不回家,去兴城李晓平家看看。”此外,接触过宋国兴的劳改人员一致表示:宋国兴在脱管劳动后背着管教干部多次盗窃作案,还不止一次扬言说:“释放后,要干就干大案,而且绝不会再让警察抓到我,他们要抓我我就和他们拼命,你们在劳改队别想再看到我了!”
因此,杨副厅长亲自给兴城县公安局挂了个电话,命令兴城县公安局立即派人前往宁远乡南辛庄的李晓平家追查,假如发现宋国兴在那里,立即抓捕。
兴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高庆田在接到杨副厅长的电话后立即行动起来,亲自到南关派出所调查李晓平,结果发现查无此人。高庆田不死心,继续放开调查条件和范围,结果查到南关派出所辖区内有个叫李晓光时年30岁的刑满释放人员和“李晓平”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相似。此人在1977年因为盗窃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82年12月刑满释放,服刑期间正好也在盘山劳改总队一大队四中队服刑。
2月18日0时左右,在南辛庄治保主任涂海山的引导下,高庆田带领三名刑警包围了李晓光的住宅,叫醒了李晓光的弟弟李晓勇,结果被李晓勇带进主屋后发现屋里没有李晓光,只有李晓光和妻子和李晓勇的妻子躺在炕上。
高庆田凭借经验立即判断西耳房里住的两个人里头肯定有一个是宋国兴,于是立即带着三名侦查员破西耳房门而入,一直冲到炕前,揭开正在炕上呼呼大睡的三个人身上盖的被子(竟然是三个人),并将赤身裸体的两个人从炕上拉到地上控制起来,随后在炕上进行搜查,当场从炕底下搜出一支已经压满10发子弹的56式半自动步枪、散装子弹30发以及手钻、匕首和三角刮刀等凶器。
经过询问,这三个人中一个正是宋国兴,一个是刑满释放人员康德生(1977年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1984年1月刑满释放,服刑地也是盘山劳改总队一大队四中队),而第三个人就是李晓光。
“难怪问你李晓光在哪的时候你支支吾吾,原来在这里啊!”高庆田一脸揶揄地看着已经一头大汗的李晓勇道。随即,宋国兴、康德生和李晓光三人被连夜押解回盘山县,交给专案组进行突审。
一开始,三个人像是订立了攻守同盟一样各自强撑,但在专案组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战术外加“大记忆恢复术”的加持下,康德生首先挨不住“酸爽”交代了犯罪事实。
原来,在四中队劳改期间,康德生和宋国兴狼狈为奸,多次偷盗仓库物资交给梅永发去倒卖,很是赚了一些,因此康德生对宋国兴言听计从。1984年1月康德生刑满释放前,宋国兴就将自己在释放后想干大案的想法向康德生全盘托出,“动员”他一起干,康德生一开始怕杀人,不敢干,但经不住宋国兴一再“动员”还是答应了,约好二月再会。
1984年2月9日,宋国兴释放那天,康德生如约来到四中队接宋国兴,次日他们就到了李晓光的家,然后和李晓光一起去了山海关和锦西游玩了一轮,并购买了手钻、匕首和三角刮刀等作案工具。2月15日早晨,宋国兴和康德生乘车返回盘山,并偷了一辆永久28寸自行车后在当晚21时骑行来到人民银行陆家乡营业所准备作案,但发现当时屋内人多而没敢下手,于是决定改在2月16日晚上元宵节的时候动手。
2月16日14时过后,两人趁陆家乡营业所员工陆续收拾东西离开的空挡翻墙进入院内,隐藏在木柴堆后面,18时05分和18时12分,两人分别用手钻、匕首和三角刮刀等凶器先后杀害了前来值班的炊事员陈作斌和会计龙爱民,然后将电视机打开,音量调到最大以掩人耳目后,用从龙爱民的尸体上获取的钥匙开门入室进行作案,然而办工桌抽屉里没有钱财,金柜又无法撬开,两人从18时20分一直折腾到23时左右依然没有撬动金柜的门,只好自认倒霉地住了手。
在临走的时候,宋国兴不顾康德生的反对,执意带走那支56式半自动步枪,表示“咱俩今后全凭它吃饭呢!”
随后,两人分别骑着偷来的永久28寸和龙爱民的白山28寸自行车逃离现场,连夜骑行四百多里地后于2月17日16时赶到兴城县的李晓光家,康德生连饭都顾不上吃、倒头就睡,宋国兴在吃完晚饭后将10发子弹压入56式半自动步枪的枪膛,将枪放在伸手可及的炕柜盖子上,然后就沉沉睡去。
没想到2月18日天还没亮他们就落入了法网,此时距离他们在陆家乡营业所制造血案仅仅只过了17个小时。
康德生招供后,宋国兴和李晓光自然也就扛不下去了,只好招供。宋国兴表示,之所以选择康德生当同伙,是因为康德生头脑简单,对他言听计从,他叫干啥就干啥。另外康德生胆子小,干完这一次他自己不会再作案,暴露的可能性小。
康德生则表示,之所以跟着宋国兴干,是因为他觉得宋国兴胆大心细,有本事,跟着他干不会吃亏。
此外,两人还招供说,如果没有被抓,他们准备在2月18日天亮后离开兴城进入山海关,学“东北二王”在关内“大干一场”。
至于豆腐匠梅永发,他和本案没关系,只是感觉自己替宋国兴销赃过几次偷盗的赃物,认为宋国兴获释后肯定会继续偷盗,到时候警察找上门来会牵连到自己,因此在宋国兴获释后第二天就逃跑回了原籍(后被抓获归案,以销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最终,宋国兴和康德生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枪决,李晓光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